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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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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宝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9日

  至2021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

  联系电话:(0663)3568053

  传真:(0663)3568052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1月2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少华,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68万元,系按照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6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年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大鹏持有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56,266,804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7.99%,本次质押公司股份34,914,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2.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6%。

  ●肖健持有公司股票46,036,477股,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6.54%,本次质押公司股份32,4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0.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1%。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大鹏和肖健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原用于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质押业务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展期至2021年1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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