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肖燕松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肖燕松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燕松先生持有公司62.52万股股份,辞职后将严格遵守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有关规定。
肖燕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肖燕松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公司及董事会谨向肖燕松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在董事会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指定由董事长兼总经理赵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赵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7555331
传真:0755-27545688
邮箱:ir@ofilm.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