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0-075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17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公司需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公司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公司在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0-07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定向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8,8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不超过94,900.00万元(调整后)。2020年6月2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并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了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公司需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项。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依据新的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再融资方案,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0-07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公司需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认购方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兴城”)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及《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空港兴城签署《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上述协议也亦获得双流区委、双流区政府通过。
一、签订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空港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自动终止,所有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依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2、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战略合作协议》项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本协议条款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就本协议事项审议通过;
(2)乙方经双流区委、双流区政府通过。
4、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与空港兴城签署《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有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后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依据新的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再融资方案,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