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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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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0-090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4.73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0.46元/股

  ●“胜达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1月4日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于2020年 12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向下修正后的“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面值、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高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0.46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9.11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52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0.46元/股。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胜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0.46元/股。

  2021年1月4日,“大胜达”股票(股票代码:603687)和“胜达转债”(可转债代码:113591)正常交易。自2021年1月4日起,“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由14.73元/股调整为10.46元/股。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0-091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转股代码:191591           转股简称:胜达转股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胜达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113591

  ●可转债简称:胜达转债

  ●股票代码:603687

  ●股票简称:大胜达

  ●转股代码:191591

  ●转股简称:胜达转股

  ●自愿转股期间: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30日

  ●转股价格:10.46元/股

  ●转股起始日:2021年1月8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号)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50万张,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03号文同意,公司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7月23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胜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91”。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胜达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即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胜达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55,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即2020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4.73元/股(由于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1月4日起由原来的14.73元/股调整为10.46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91;

  可转债转股简称:胜达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胜达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1月8日至2026年6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胜达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胜达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7月1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胜达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73元/股,胜达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10.46

  元/股。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胜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1月4日起由原来的14.73元/股调整

  为10.46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二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胜达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喽

  电话:0571-82838418

  联系人:胡鑫石懿宸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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