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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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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双杰电气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双杰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参与双杰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是,拟利用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核心技术以及在铁路、图书、服饰零售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的技术积累,与双杰电气电力研发优势相结合,共同提升双杰电气电力设备产品的智能和数字化能力,以提升双杰电气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双杰电气在电力和能源领域的业务市场和远望谷共享,电力领域未来对于RFID的应用前景巨大。该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滨生、蔡敬侠、张大志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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