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3),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建群先生、副总经理宁艳华先生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股份将不超过101,3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95%。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6)。
截至2020年12月30日,张建群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2,906股,宁艳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411股,合计减持股份101,317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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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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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截止本公告日,张建群先生、宁艳华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张建群先生、宁艳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