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0-17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东秀商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383,632股,占公司总股本19.88%。其中柴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03,632股,占公司总股本18.59%;东秀商贸持有公司股份5,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

  ●东秀商贸本次质押公司股份5,28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9%。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7,280,000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96%,占公司总股本的18.88%。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截至目前,其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妙可蓝多”)于2020年12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柴琇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秀商贸”)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12月31日,东秀商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2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被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0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根据东秀商贸与质权人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约定,上述质权自股票质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设立,至《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全部债务履行完毕并经质权人书面认可后,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共同配合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股份的质押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与之相关的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柴琇及其一致行动人东秀商贸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有关冻结股份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告(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3)诉讼及偿债风险之“诉讼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如出现平仓预警,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偿还债务。

  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控股股东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柴琇女士及其配偶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或资产情况

  广泽投资主要从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咨询(不含理财、集资、吸储、贷款、期货、保险、融资、证券业务);日用百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五金交电经销;厨房电器设备百货零售;建筑材料批发;饲料牧草种植;饲料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批发;奶牛饲养;农业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①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② 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

  (3) 诉讼及偿债风险

  ① 诉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存在一项诉讼,目前诉讼各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19日,因日照文星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文星”)诉吉林省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乳业集团”)、广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泽控股”)、崔民东、柴琇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日照文星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2020]京03民初586号),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冻结柴琇持有的妙可蓝多股票7,776,669股,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部分所冻结股票已办理质押登记。

  2020年12月30日,诉讼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经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2020]京03民初586号)。按照上述《民事调解书》还款计划,乳业集团于2020年8月31日前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日照文星申请法院解除柴琇持有的妙可蓝多3,673,037股被冻结股票查封措施;剩余4,103,632股被冻结股票,由日照文星在收到乳业集团全部清偿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广泽控股、崔民东、柴琇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② 偿债风险

  综合考虑控股股东的资金实力及融资渠道等因素,目前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6、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

  注: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2020年1月5日,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科技”)、妙可蓝多、柴琇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蒙牛”)共同签署《关于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吉林科技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方内蒙蒙牛,柴琇承诺为妙可蓝多、吉林科技履行《投资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柴琇女士目前存在较高比例的股份质押,本次质押融资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柴琇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预警,柴琇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此外,柴琇女士将加快资金回笼,尽最大努力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达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目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若上述质押事项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柴琇女士及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