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实施城市建设及加快美丽城镇建设需要,诸暨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诸政发[2020]26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诸暨市布谷湾科技生态园有限公司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其中,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辰通”)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征收补偿结算计算依据,由诸暨市人民政府对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168号诸暨辰通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以下简称“征收标的”)进行征收,并授权本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关于本次征收的资产评估、协议签订、租户清退补偿等一切具体事宜。详见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临2020-09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全资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提示性公告》,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临2020-09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诸暨辰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进展公告》。
一、征收标的评估情况
(一)根据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亿安联诚房估[2020]第ZSF1158号《房地产模拟征收估价报告》,以2020年12月3日为价值时点,采用成本法,本次征收标的中39,369.81平方米建筑物及附属棚以及62,562.20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模拟征收状况下的市场价值为9,814.24万元。
(二)根据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亿安联诚资估[2020]字第ZSZ070号《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模拟征收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12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公开市场交易等为假设前提,采用成本法,本次征收标的中建筑物装饰装修、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绿化工程、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假定被征收的前提下确定补偿金额和补贴迁移费为993.77万元。
征收标的模拟征收状况下市场价值合计为10,808.01万元,较资产净值7,877.12万元增值2,930.89万元,增值率为37.21%。
二、征收补偿金额及支付
诸暨辰通已与征收单位签署协议,征收补偿金额共计15,901.77万元,具体如下:
(一)被征收房地产的价格结算和补偿
按浙江亿安联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结算计算标准。本次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评估价格加货币补助共计10,717.50万元。
(二)其他补偿
1、本次被征收附属物及装潢补偿金额:993.12万元。
2、诸暨辰通在2021年1月31日前搬迁腾空交付房屋的,搬迁奖金:1,772.39万元。
3、停业损失费:559.17万元。
4、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1,289.01万元。
5、其他建筑面积补偿:493.78万元。
6、歇业补贴:76.80万元。
三、征收补偿款支付进展
本次征收协议约定,签约后预付征收补偿款8,000万元;在2021年4月30日前搬迁腾空交房并经验收确认后付清尾款。
诸暨辰通已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8,000万元征收补偿预付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征收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征收范围内尚有三家租户合同未到期,诸暨辰通需要承担清退补偿费用。
本次征收预计对本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如能在2021年4月30日前腾空交房,并经验收确认后结清尾款,预计将对本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征收最终结果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征收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