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经由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及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立信《关于变更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徐聃、郭华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张宁替换徐聃作为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宁、郭华赛。
1、变更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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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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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宁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