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择机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依照市场行情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处置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等股票,并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环境、股票行情、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等来确定所需处置的具体数量、交易时点、交易价格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处置股票类金融资产的公告》(2020-003号)。
2020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了持有的海康威视(股票代码:002415)股票9,439,273股,占海康威视总股本的0.1010%,减持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康威视股票,上述减持交易金额合计46,164.06万元。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海康威视股票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预计本次处置股票资产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15,185.67万元(未考虑各项税金影响)。
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数据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