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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120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国投创新(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创新”)持有公司股份53,821,3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2.88%。

  上述股份来源于国投创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该股份自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国投创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067,0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减持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投创新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至24个月期间,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将均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根据本公司2018年11月21日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国投创新所作承诺:

  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国投创新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投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投创新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121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创富”)持有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889,2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复星创富自2014年6月持有本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18年2月2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复星创富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33,5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五、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以上不超过指小于等于。

  复星创富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五)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复星创富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复星创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减持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具体减持计划为:自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减持额度将不超过届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公司在此期间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若减持公司股份,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计划系股东复星创富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规划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复星创富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六)其他说明

  1.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复星创富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2.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12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副总裁姬俊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姬俊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姬俊彪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姬俊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段兰春女士及职工代表监事黄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兰春女士因公司股东变化(宁波高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黄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段兰春女士及黄会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段兰春女士及黄会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段兰春女士及黄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姬俊彪先生、段兰春女士及黄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姬俊彪先生、段兰春女士及黄会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0-123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影响,导致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或续贷的情形。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9)、2020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务提前到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0),自前次逾期公告披露后,公司新增逾期债务本金及租金合计金额为26,765.61万元,累计逾期债务本金及租金合计金额为110,643.49万元。本次新增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逾期情况

  单位:元

  ■

  注:

  1. 上述逾期本金仅为债务本金,逾期租金为融资租赁本金加融资租赁利息。

  2. 针对哈尔滨银行天津分行的债务逾期事项,公司正在与其积极协商展期事宜;

  3. 【注1】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债务逾期为根据前期公司与其签订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方案,而统计的逾期情况;

  4. 【注2】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送达的《律师函》,因榆林博华前期存在融资租赁债务逾期,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全部债务提前到期。公司为前述债务提供了担保,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并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租金、利息等费用。公司将与对方积极协商,妥善解决该笔债务的还款事宜;

  5. 大冶博泰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5%),以上简称“大冶博泰”;

  6. 大冶博瑞水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5%),以上简称“大冶博瑞”;

  7. 大同博瑞水处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简称“大同博瑞”;

  8. 榆林市博华水务有限公司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51%),以上简称“榆林博华”。

  二、风险提示

  1、公司如果无法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将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强制执行等事项,同时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形,增加相关财务费用,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资金压力,并可能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诉讼、仲裁等情况被冻结资金占公司11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近10%。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寻求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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