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1-0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短信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主持,并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新进展,公司拟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身份,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罗燚女士和罗烨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股东,同时,罗燚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罗烨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罗燚女士和罗烨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股东,同时,罗燚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罗烨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5月19日),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持有公司546,647,0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罗立国先生持有合盛集团50.14%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立国先生的女儿、儿子,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24.93%的股权。同时,罗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7,302,6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1%;罗烨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302,6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1%;临沂祉庆注销后分配给罗燚女士公司股份13,087,200股、罗立国先生公司股份10,558,753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由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认购,其各自认购50%。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34,048,257股计算(已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发行数量),发行完成后,合盛集团持有公司546,647,073股股份不变,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50.99%;罗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7,413,959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82%;罗烨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4,326,759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1.60%。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4.42%;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24.93%的股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的父亲罗立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558,753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0.98%;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50.14%的股权。
同时,罗燚女士于公司首发上市前即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至今,罗烨栋先生2017年加入公司后于2018年公司董事会换届时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至今,并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的子女,考虑家庭传承因素,罗燚、罗烨栋未来将在公司经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综合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系罗立国先生子女,二人在本次发行前均已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本次认购后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二人已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助理职务的客观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将与其父亲罗立国先生共同控制公司,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董事罗立国先生、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浩瀚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罗立国先生、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浩瀚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1-00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0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三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长虹女士主持,并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新进展,公司拟进一步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身份,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罗燚女士和罗烨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股东,同时,罗燚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罗烨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罗燚女士和罗烨栋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公司股东,同时,罗燚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罗烨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截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公告日(即2020年5月19日),合盛集团持有公司546,647,0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罗立国先生持有合盛集团50.14%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立国先生的女儿、儿子,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24.93%的股权。同时,罗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7,302,6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1%;罗烨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302,6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1%;临沂祉庆注销后分配给罗燚女士公司股份13,087,200股、罗立国先生公司股份10,558,753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全部由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认购,其各自认购50%。按照发行数量上限134,048,257股计算(已根据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调整发行数量),发行完成后,合盛集团持有公司546,647,073股股份不变,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50.99%;罗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7,413,959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2.82%;罗烨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4,326,759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1.60%。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4.42%;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24.93%的股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的父亲罗立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558,753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0.98%;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合盛集团50.14%的股权。
同时,罗燚女士于公司首发上市前即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至今,罗烨栋先生2017年加入公司后于2018年公司董事会换届时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至今,并担任董事长助理职务,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的子女,考虑家庭传承因素,罗燚、罗烨栋未来将在公司经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综合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系罗立国先生子女,二人在本次发行前均已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本次认购后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二人已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助理职务的客观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将与其父亲罗立国先生共同控制公司,三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1月04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1-00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6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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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