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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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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0-089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宇先生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李新宇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15,3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新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新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新宇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李新宇先生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有实施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李新宇先生因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新宇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2、李新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李新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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