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审计结果的议案》
会议同意:
(一)公司2019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得分审计结果;
(二)批准依照《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考核及清算工作中使用2019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得分审计结果;
(三)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及年度绩效年薪结果。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素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6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0-06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单笔发生金额标准由5,000元(含)分别提高至10,000元(含)和20,000元(含),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列报,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选择追溯调整并不重述比较数据。经评估,该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的认定标准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后续处理。经评估,该变更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无影响,对2021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经2020年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同时废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