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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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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21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上述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上述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方便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将于下述时间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顺延至下一开放日起恢复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

  重要提示: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2021年12月下旬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的安排确定。

  4、如本公司新增合同约定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的基金,则可不再另行公告。

  5、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0年12月31日起,招商银行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顺泽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044;C类:011045)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以下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0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咨询。

  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银中债1-3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债1-3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债3-5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庆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荣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亚太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

  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中银内核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利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同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宁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安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中银安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宏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宝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富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康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弘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恒优12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恒裕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惠兴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慧享中短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景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智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欣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民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银泰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添盛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澳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瑞福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睿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福建国有企业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稳进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中银聚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聚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锦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顺兴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颐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南分公司成立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经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设立西南分公司,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在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

  相关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08号1809房、1810房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08号1809房、1810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金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负责人:白海立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六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六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指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3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5 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自2021年1月4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2021年1月4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本基金开放期,投资人在交易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

  时间结束之后提出有关申请的,基金管理人将不予受理。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下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的费率折扣以 2018 年 5月 18 日发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电子直销平台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4、当发生大额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设Y为持有期限。当Y<7天时,赎回费率为1.5%;当7天≤Y<30天时,赎回费率为0.10%;当Y≥30天时,赎回费率为0。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张磊

  5.1.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名单如有变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合同》生效满三个月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封闭期的每个工作日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封闭期工作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不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添瑞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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