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华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永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3.33%减少至12.13%。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永投资发来的《公司股票减持权益变动告知函》。华永投资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80,9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40,000股,共计减持5,720,900股,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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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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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华永投资履行减持股份计划:
1、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华永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6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200,000股,减持价格按照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2、根据公司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华永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63,96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3%。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