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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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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赎回、转换转出及场内合并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易方达上证50分级场内简称“50分级”,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 B”。

  (2)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已自2019年3月8日起暂停场外转场内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20年10月26日起暂停转托管业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场内转场外跨系统转托管)。折算后的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将于2021年1月5日起恢复办理转托管业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

  (3)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已自2020年9月14日起暂停场内分拆业务。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将于2020年12月31日起暂停场内合并业务。折算后的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将不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包括场内分拆业务、场内合并业务)。

  (4)投资者办理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场外申购时,通过场外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且申购金额应当为1元的整数倍。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5)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申购、赎回的费率如下:

  1)申购费用

  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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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以场外方式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收取。基金管理人对持有期少于7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7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等其他相关手续费。

  场外/场内的赎回费率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6)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赎回、转换转出、场内合并业务及易方达上证50指数(LOF)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详情,请登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50分级,基金代码:502048)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91号)。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摘牌日为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5日。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将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卖出或赎回易方达上证50份额或将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份额数×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或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折算比例

  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6位,小数点第6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暂停场内合并和易方达上证50份额暂停赎回、转换转出等相关业务,并继续暂停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及场内分拆业务;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份额继续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摘牌,易方达上证50份额暂停场内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当日,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上市;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恢复场内交易、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业务,其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1年1月5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1年1月4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四、《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改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改为《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已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于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五、重要提示

  1、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为股票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相似。长期而言,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3、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进行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50分级,基金代码:502048)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基金代码:502049)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B,基金代码:502050)的摘牌日为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5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易方达上证50份额,由于易方达上证50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前,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或者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合并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场内卖出易方达上证50份额或者按照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

  3、由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恢复场内交易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0元、1.0100元、0.790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易方达上证5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上证50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与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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