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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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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实现本集团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需要,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于今日签署了成品油买卖框架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物

  本协议项下的买卖标的物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成品油(汽油:92#、95#、98#等;柴油:0#等)。

  2、协议价格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交易的定价按成品油销售价格加上运费厘定。

  该销售价格为中石油四川集团供应给中路能源最优惠的成品油销售价格,该最优价格不高于同期中石油四川集团在四川省向其所属加油站提供的价格。具体以销售发票开具当日为准。

  运费为10元/吨(无论运输距离的远近)。

  3、付款方式

  中路能源按月度定期结算应付款,每月末对当月25日前(含25日)已发生的所有货款(含跨月货款)进行结算。中路能源预购油品时,通过先款后货方式结算。

  4、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5、交易总量

  考虑中路能源业务发展及可能发生的变动因素后,预计本协议项下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日常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石油四川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主要从事中国四川省公路基建项目的投资、经营及管理,以及四川省境内其他与收费公路相关的业务的运营。本公司亦通过控股子公司中路能源从事加油站的经营。

  该协议的签署将对本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利于中路能源取得稳定的成品油供应,促进本公司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董事须于董事会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成品油买卖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7          证券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本公司住所二楼223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到6人。

  (四)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茂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实现本公司能源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及其所属法人主体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四川集团”)采购成品油,本公司或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述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石油四川将作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集团与中石油四川集团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董事会批准的规定。

  中路能源已于本公告日期与中石油四川签署协议,本公司另行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签署成品油买卖协议的公告》。

  经本公司监事会认真研究,上述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一)提呈本次会议的本公司或中路能源与中石油四川拟签署的《成品油买卖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是本集团日常经营所需,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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