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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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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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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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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80,607.00万元、188,636.56万元、184,273.04万元和174,986.14万元。公司资产规模和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资产的流动性较好。

  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7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为满足正常经营扩张的需要,期末银行贷款相应增加较多所致。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8年末有所回升,主要原因是尽管受2019上半年度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规模有所下降,但同时公司为严格控制采购支出、降低财务成本,本期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降幅更为明显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9年末有所回升,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务规模整体下降比较明显,采购需求减少引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下降比例较大,同时在二季度疫情得到控制好,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恢复引致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1.64%、56.67%、55.12%和51.33%,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8年末较2017年末降幅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提升,且增资扩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长期偿债能力日益提高。2020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19年末降幅较大,原因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期变化情况相同。

  2、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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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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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60%、25.34%、25.66%和24.74%,整体较为稳定,各期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动、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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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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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2、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12月15日,神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9,932.42万元(含税),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2018年1月5日,神通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现金形式分配股利15,202.22万元(含税),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坚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利润分配。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在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当年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等状况,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确定以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具体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券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成果,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当期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的书面独立意见。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可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的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同时通过电话、传真、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决议后的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方案。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

  “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指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公司经营亏损;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

  (2)公司董事会在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4)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8、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如公司当年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直接控制7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烟台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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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武汉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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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柳州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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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长春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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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佛山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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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神通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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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欧洲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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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2019年5月6日通过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8,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询价对象的询价情况确定。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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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汽车内外饰扩产项目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788号。本项目完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2,000万件汽车内外饰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面积共计8,000平方米,新增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318台(套)。本项目总投资19,310.8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845.75万元,基本预备费842.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22.84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10年,项目计算期第2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20%,第4年及以后各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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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郭相桥中路788号。本项目完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2,000万件动力产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面积共计9,400平方米,新增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266台(套)。本项目总投资17,622.8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254.68万元,基本预备费762.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05.43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10年,项目计算期第2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20%,第4年及以后各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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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

  本项目位于余姚市城区郭相桥中路798号。本项目完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   600万件高光饰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面积共计8,650.00平方米,新增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106台(套)。本项目总投资12,931.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1,612.58万元,基本预备费580.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38.66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10年,项目计算期第2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20%,第4年及以后各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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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余姚市城区郭相桥中路788号。本项目完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   件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建生产厂房面积共计3,000平方米,新增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36台(套)。本项目总投资5,323.1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378.48万元,基本预备费218.9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25.77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计算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10年,项目计算期第2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20%,第4年及以后各年开始满负荷生产。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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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788号,项目计划设立研发中心,实现生产工艺开发与产品应用升级。项目总投资10,618.98万元,建设期2年。

  本项目实施后,虽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研发中心的建设将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研发实力的提升可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品牌优势,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长远的战略目标。

  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呈现较快增长趋势。2017年至2020年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8,993.78万元、175,612.29万元、159,022.77万元及57,863.03万元。在国家对汽车产业、汽车零部件行业政策大力支持以及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预计未来公司经营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公司需要保持较高水平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产品生产以及日常的运营需求。同时,公司为不断加强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未来将持续增加关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生产设备改进和优秀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仅仅通过依靠自身经营内源积累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等运营资金需求及其他资本支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对资金周转要求较高,同时公司所属行业业务扩展时,新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防范经营风险,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和良好的融资条件。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业务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整车制造业存在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对经济景气周期敏感性较高,受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及下游整车行业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当宏观经济处于增长阶段,汽车产销量增长,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产销量上升;反之随着宏观经济下滑,汽车消费受到抑制,进而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销。因此,如果未来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态势不及预期,将影响汽车行业景气度,进而影响公司所在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前景,并对公司销售规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政策变动风险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汽车产业发展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为汽车及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但不排除未来经济环境变化调整产业宏观政策和支持力度,这势必对汽车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并进而影响上游行业。如果出现减少汽车行业鼓励政策的调控措施,将会对公司市场开拓和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3、竞争加剧风险

  近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需求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已成为全球汽车产量最大的国家。我国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将会吸引更多企业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或者促使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尽管目前公司拥有较强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并与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提高产品竞争力,则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未来发展。

  (二)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2017至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2.27%、84.04%、86.58%和83.45%,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与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范围和合作深度较好,且公司目前拥有的主要客户在手订单和在研项目丰富,加之汽车零部件行业较高的准入壁垒,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稳定。此外,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明显,目前拥有的主要客户在手订单和在研项目丰富,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但是,如果未来下游主要客户与公司合作模式发生变化,或者下游客户自身经营发生不利变化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由于经济活动影响因素较多,公司经营面临来自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国家产业政策、宏观消费环境、客户需求变动、自身经营及财务等多种因素影响。

  受到国内外贸易形势和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2018年7月份以来,我国汽车行业首次出现产销量持续性下滑情形,并导致我国2018 年全年乘用车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41%和4.33%,且2019 年仍然呈下降趋势,全年乘用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22%和9.56%。受此影响,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仅为3.92%,低于2017年水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继续下滑9.45%。

  此外,2020年1月份以来,受国内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客户春节后复工进度均受到较大影响,主要客户相继调整生产节奏和采购节奏,由此对包括公司在内的汽车零部件企业一季度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上述影响,或疫情影响进一步扩散,公司将面临成长不达预期或者出现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从客观方面来看,市场发展的长期驱动和政策引导的短期刺激以及进口替代的逐步发展为汽车行业增长的恢复和进一步发展提供条件;从主观方面来看,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及较强的合作粘性、丰富的在手订单和新技术、新产品储备、日益提高的生产和管理效率为持续盈利提供保证。目前,公司持续盈利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如果未来下游汽车整车行业销量持续下滑,或疫情影响进一步扩大,且公司不能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下降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因下游汽车行业阶段性下滑引起发行人业绩波动的风险。

  根据行业惯例,客户通常在新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前2-5 年供货期内,针对新产品工艺逐步成熟后所带来的成本下降,对产品采购价格做出年降的约定,若公司不能精细化进行项目成本管理,年降政策的执行将可能影响公司当年的利润水平。

  公司每年都将面临不同客户不同车型量产周期的转换,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进客户新车型开发的进程,获取新车型相关产品订单,将可能对公司新增订单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国六”标准逐步实施,下游客户在产品工艺技术方面有所调整,公司若不能及时跟进下游整车厂的变革趋势,将可能对未来订单获取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塑料粒子(PP、PA、ABS等)、橡塑件、标准件、五金件等,其中塑料粒子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将产生直接影响。虽然公司采取多项措施以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发生较大变动,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可能。

  4、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应遵守与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所列质量标准,并就产品质量责任追溯或赔偿进行约定。若未来因公司未能做好产品质量控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给客户带来损失,公司将可能面临赔偿风险或者被客户终止合作关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5、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风险

  公司业务处于动态发展环境中,随着业务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内部控制体系需要持续改善或更新,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其固有局限,有可能因其自身的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全面或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上述风险的发生将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及造成其他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随着下游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产品设计、技术标准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将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若公司无法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及时更新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标准,则存在核心技术被替代、淘汰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风险

  随着汽车“轻量化、智能化、电动化、共享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设计能力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和具备国际化视野的管理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未来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将对本公司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60%、25.34%、25.66%和24.74%,整体较为稳定。但受下游客户对产品价格调整及采购数量变动的影响,加之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易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提高议价能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或不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工艺革新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存在可能下降的风险。

  2、短期偿债风险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0、0.97、1.08和1.17,速动比率分别为0.69、0.67、0.78和0.84,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偏低。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如果上游供应商收紧信用政策或下游客户延长付款期限,亦或不能及时进行融资,将使公司面临短期偿债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3、存货规模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期末存货金额较大。2017年末至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219.74万元、33,098.60万元、27,191.99万元和 25,795.18万元,占各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29% 、17.55%、14.76%和14.74%;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2,195.63万元、2,277.10万元、2,146.66万元和1,871.87万元;占各期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2%、1.21%、1.16%和1.07%。如果公司的采购组织和存货管理不力或者客户需求发生重大变动,会增加公司存货管理或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4、净资产收益率下滑风险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7.96%、20.40%、14.22%和5.18%。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至达产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幅度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所得税政策风险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23%、7.71%、0.00%及0.29%。报告期内,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将来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将有效提高。尽管公司产能的扩张计划建立在对市场、技术等因素进行谨慎分析的基础之上,但若相关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增长不及预期,或者公司产品销售开拓不力,公司将面临产品销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新增固定资产约60,244.05万元,随着新增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会出现较快增长。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现有业务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实现既定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存在因固定资产增加而引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立锋、陈小燕夫妇,二人合计持有公司76.00%的表决权。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然而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进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权损害公司利益、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有:

  1、借款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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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保合同

  单位:万元

  ■

  注:1、该合同为票据池质押合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均为神通科技及其子公司;

  2、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

  3、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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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销售框架协议,并按照客户具体订单交货。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主要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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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合同

  (1)原材料及外购件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原材料、外购件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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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设备及模具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设备及模具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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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1、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主要关联人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刑事诉讼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

  联系人:  蒋红娣

  联系电话:0574- 62590629

  传真:    0574- 6259062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4层

  联系人:田力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传真:    021-23153500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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