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羚锐集团”)持有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121,817,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5%。本次解除质押22,350,000股后,羚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3,860,482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0.63%,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
●截至本公告日,羚锐集团一致行动人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分别为9,600,000股、7,538,315股,一致行动人熊维政先生、熊伟先生未质押公司股份。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0,998,797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1.21%,占公司总股本的16.03%。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接到羚锐集团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羚锐集团将原质押给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350,000股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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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质押及其他后续计划,如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羚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3,860,482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63%,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一致行动人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质押股份9,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8.34%,占公司总股本的1.69%;一致行动人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质押股份7,538,31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3%;一致行动人熊维政先生及熊伟先生未质押公司股份。
综上,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熊维政先生及熊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0,998,797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1.21%,占公司总股本的16.03%。
公司将持续关注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