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事宜。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日期为2020年7月8 日、2020年8月28日的公告。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40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本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