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投资”)发来的告知函,获悉京港投资已办理了相关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延期业务,具体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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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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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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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京港投资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