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8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6%。本次质押后,丰华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6,2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6.90%,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小红(LOUISA W FENG)、丰嘉隆(GAVIN JL 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合计持有公司134,878,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6%。本次质押后,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6,20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12.01%,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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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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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