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11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冯活灵、张艺林以及张海林和张艺林共同控制的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厚德”)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82.11%,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接到股东大兴集团有关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有关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是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前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7,729.83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1.3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5%,对应融资余额为102,572.86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8,013.39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5.3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1%,对应的融资余额为136,357.38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

  上述质押股份数据中:(1)冯活灵先生的3,500万股是为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对应融资余额为6,000万元。本次贷款除了上述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外,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均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冯活灵先生的1,000万股是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对应融资余额为35,000万元。本次贷款除了上述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外,还提供了以下抵押物:①以公司拥有的三亚市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区A41-1/2地块面积66,666.52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24,361.43平方米工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②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名下拥有的《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799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0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1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2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3号、《不动产权证》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804号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③以公司拥有的位于三亚市田独镇迎宾大道09-11-3地块17,272.3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面积3,641.58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④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位于三亚市三亚湾海坡开发区建筑面积为128.56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⑤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张艺林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⑦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本次股份质押是实际控制人张海林先生前次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在质押到期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会采取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筹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使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同时,其也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

  6、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2)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②2020年1-9月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综合上述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终止购回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