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收到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为奖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贡献、支持地区发展,2020年以来公司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贴共计人民币106,947.73万元。公司收到各项政府补贴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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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贴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贴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贴的取得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开管办〔2017〕6号);
2、《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4〕33号);
3、《西安市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扶持办法》(市办字〔2017〕217号);
4、《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郑东文〔2017〕63号);
5、《关于〈市南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相关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6、《关于印发〈横琴新区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基金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19〕1号);
7、《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2018年7月修订版)的通知》(穗南开金融发〔2018〕5号);
8、《广州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事项实施细则》(穗金融函〔2019〕1122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11、《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阳江市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事后奖补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阳金函〔2020〕132号);
12、《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怀柔区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和〈怀柔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支持资金实施细则(2018修订版)〉的通知》(怀发改发〔2018〕23号);
13、《关于受理中小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4、银行入账证明。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