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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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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伟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0,22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7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60,222,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9,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恒(苏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邹伟民、许小丽、刘赛平、刘文华、李静、刘林 6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邹伟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邹伟民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刘赛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赛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刘文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文华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许小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许小丽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李静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刘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林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同意邹伟民先生、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刘文华先生、李静女士、刘林女士6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梁国正先生、余新平先生、姜磊先生 3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梁国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梁国正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2.02《选举余新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余新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2.03《选举姜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姜磊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同意梁国正先生、余新平先生、姜磊先生 3 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园先生、郭冬梅女士 2 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刘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刘园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郭冬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8%。

  此议案获得通过,郭冬梅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各项子议案经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同意刘园先生、郭冬梅女士2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玉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全部当选。公司第三届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由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邹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邹伟民、许小丽、梁国正(独立董事),其中邹伟民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姜磊(独立董事)、梁国正(独立董事)刘赛平,其中姜磊为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成员:余新平(独立董事)、姜磊(独立董事)、刘赛平,其中余新平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梁国正(独立董事)、余新平(独立董事)、刘赛平,其中梁国正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请邹伟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小丽女士、刘赛平先生、陈桂林先生、陈桂松先生、张清先生、李爱芹女士、顾金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小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许小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文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戴长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戴长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

  邮政编码:225600

  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传 真:0514-85086128

  电子邮箱:tsssb01@transimage.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婷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涉及的选举、聘任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年至2014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6,77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68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10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3,250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小丽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FPC事业部负责人。201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1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5,541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小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赛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8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MTS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2014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5,541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文华先生: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1年至2003年在湖北天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会计;2003年至2004年在常州市长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2005年至2016年在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课长、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在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2018年起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现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7%。刘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陈桂林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1年至2005年在精模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生产主管;2006年至2009年在深圳伟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部经理;2009年至2012年在深圳春光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厂长;2012年至2014年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MTS事业部负责人。现担任传艺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桂林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4,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9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78,216股。陈桂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桂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陈桂松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参加社会工作,2008-2009年在中国移动高邮分公司工作,担任客服工程师。2009年至今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业务课长、业务经理、生产厂长,现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桂松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09,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2,770万股。陈桂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桂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张清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至2015年在常熟精元电脑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研发部经理;2015年至2016年在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17年至今在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工作,担任副总经理。现任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张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顾金泉先生: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经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2年至2020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采购部副理. 现在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采购部副总经理。现任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金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顾金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顾金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李爱芹女士: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至2015年在常熟精元电脑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业务部经理。2015年至2018在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担任业务部经理,2018年至今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业务副总经理。现任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爱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李爱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爱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戴长霞女士: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11年至2017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品质部担任体系工程师,2018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助理。2019年1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戴长霞女士已取得深证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戴长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长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程婷女士: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2006年至2012年在伟创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供应链经理。 2012年至2017在苏州工业园区斯博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至今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特助。现任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程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程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候选人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刘园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刘园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2007年在苏州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制造部副主管;2007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MTS高邮厂副理、MTS高邮厂厂长。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园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3,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7%,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662.5股。刘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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