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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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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0-07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6号文核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0.8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154.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979.04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75.66万元(如扣除发行费用7,979.04万元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募集资金净额为114,627.3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5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一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已实施完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5,003.8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735.2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2018年6月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705015474002534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658263874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610188000058293)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华林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杭州道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年4月,公司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变更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塘支行)重新签署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20-027)。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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