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美伦大饭店(福州市北环西路11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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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周必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宁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陈伟先生、监事郑建新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汪元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转让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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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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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温步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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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苗永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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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时部分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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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与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1-2022年煤炭购销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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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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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2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因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会议的议案1、5、6回避表决,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178,404,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4%)不计入上述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律师和黄三元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