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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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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含)以上通过。

  公司《关于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22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公开摘牌收购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公开摘牌收购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12号)。

  上海恩捷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通知,上海恩捷成为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22,220万股(76.3574%股权)的最终受让方。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上海恩捷于同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1号)。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纽米科技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拟向纽米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为纽米科技提供的担保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699296852F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和兴

  5、注册资本:29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0年2月4日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2号

  8、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储能材料、微孔隔膜、碳纤维、陶瓷材料等新材料及新能源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2020年12月21,上海恩捷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和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股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云天化集团和云天化股份合计持有纽米科技22,220万股(76.3574%股权),上海恩捷已于同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云天化集团和云天化股份应当于上海恩捷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助上海恩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纽米科技资产总额144,587.10万元,负债总额107,699.70万元,所有者权益36,887.40万元,资产负债率74.49%;2019年,营业收入12,486.76万元,利润总额-21,024.73万元,净利润-21,024.7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8月31日,纽米科技资产总额92,025.79万元,负债总额84,076.04万元,所有者权益7,949.74万元,资产负债率91.36%;2019年1-8月营业收入8,550.39万元,利润总额-28,937.66万元,净利润-28,937.66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海恩捷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上海恩捷本次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是按照《产权交易合同》及纽米科技实际经营发展需求进行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后续公司将对纽米科技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纽米科技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万元,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9.7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64,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0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纽米科技股权结构及截至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纽米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担保事项是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相关约定和纽米科技经营资金所需进行的,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续公司可对纽米科技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进行有效整合,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纽米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担保事项。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及纽米科技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后续公司对纽米科技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各类项目顺利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公司向纽米科技提供担保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综上,本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公开摘牌收购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公开摘牌收购纽米科技76.3574%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12号)。

  上海恩捷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通知,上海恩捷成为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22,220万股(76.3574%股权)的最终受让方。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议案》。上海恩捷于同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1号)。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保证纽米科技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上海恩捷向纽米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纽米科技

  2、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

  5、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纽米科技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6、资金用途:保证纽米科技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

  7、资金使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按季结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新的借款利率。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8、偿还方式:全部借款在借款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9、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财务资助协议:上海恩捷将与纽米科技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批范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699296852F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刘和兴

  5、注册资本:29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0年2月4日

  7、住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2号

  8、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储能材料、微孔隔膜、碳纤维、陶瓷材料等新材料及新能源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2020年12月21,上海恩捷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和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股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云天化集团和云天化股份合计持有纽米科技22,220万股(76.3574%股权),上海恩捷已于同日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云天化集团和云天化股份应当于上海恩捷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助上海恩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其他为社会公众持股。

  1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向纽米科技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后续将加强对纽米科技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借款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60,204.80万元,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纽米科技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后续公司对纽米科技在经营管理及财务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为纽米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可满足纽米科技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借款利率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上海恩捷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本次资金占用费按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纽米科技经营状况稳定,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的程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综上,本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对上海恩捷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6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2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8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及重庆云天化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米科技”)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且后续公司对纽米科技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为纽米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上海恩捷对纽米科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可保障纽米科技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后续公司对纽米科技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对纽米科技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22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22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98,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为1,598,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另外,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向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纸张的需求,确保红创包装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为红创包装履行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除公司为红创包装采购原材料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事项之外,上述其他与银行融资相关的担保事项在不超过人民币1,99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号)。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业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49号)。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高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宜中信高保字006号),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通瑞”)向中行高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无锡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OCXD-D062(2020)-258-2),上海恩捷与交行无锡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OCXD-D062(2020)-258-1),公司和上海恩捷共同为上海恩捷全资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恩捷”)向交行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交行无锡分行签订《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万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5202000004102),上海恩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交行无锡分行签订《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万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5202000004101),公司与上海恩捷共同为无锡恩捷向银团成员行申请授信额度为116,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74%;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64,3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03%。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行高安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上海恩捷分别与交行无锡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上海恩捷分别与银团签订的《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项目人民币壹拾壹亿陆仟万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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