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0-064的《诺力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工商变更主要系八名股权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并注销了该部分股份,注册资本由267,535,854元变为267,184,734元。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628655G
名 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丁毅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柒佰壹拾捌万肆仟柒佰叁拾肆元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03日
营业期限:2000年03月0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智能仓储物流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输送设备及辅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货架、金属结构、液压搬运设备、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店里抢修平台、建筑机修、起重运输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叉车、电子电器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租赁、维修、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服务,电瓶的租赁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智能物流系统规划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24,815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8,086股,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12,9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钟锁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黎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宏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合计持有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3,903,2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钟锁铭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不超过480,8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陈黎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不超过84,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刘云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不超过26,2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刘宏俊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不超过26,2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3、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承诺:
(1)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或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以孰晚为准)不转让。(2)若上述承诺的期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3)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科先生、钟锁铭先生、陈黎升先生、刘云华先生、刘宏俊先生同时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