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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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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7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新、胡述军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详见临2020-077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新、黄汉杰、郭俊香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详见临2020-078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一、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0-07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7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张爱琴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详见临2020-077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0-078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一、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20-08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华水电)

  ●投资金额:399,999,996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以货币资金399,999,996元向新疆新华水电增资,占其增资后注册资本的6.3575%。2020年12月23日公司与新疆新华水电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增资事项不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3、本次公司向新疆新华水电增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789号城建大厦十三楼

  法定代表人:郝运通

  注册资本:902,456,607元

  成立日期:2000年6月30日

  主营业务:水电项目的建设管理、生产运营及投资开发。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疆新华水电总资产2,618,663.32万元,所有者权益387,260.90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33.41万元,实现净利润24,858.59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新疆新华水电总资产2,542,435.16万元,所有者权益436,307.26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0,628.41万元,实现净利润18,551.7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

  三、《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23日,公司与新疆新华水电及其股东签署了《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新疆新华水电增发495,706,030股普通股,增资价格为每股4.5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认购新疆新华水电增发股份88,888,888股(认购价款为399,999,996元),占新疆新华水电增发后股本的6.3575%。

  新疆新华水电增资扩股前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2、增资款的支付: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8日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相关保证金4,000万元,公司将在《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生效后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剩余增资尾款359,999,996元(认购价款减去已支付保证金)至新疆新华水电指定银行账户。

  公司自缴付增资款之日起,即享有及承担增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赋予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新疆新华水电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由股东按照增资后的股份比例享有。

  3、增资后各方的权利: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有权向新疆新华水电推荐1名董事。新疆新华水电将货币增资款用于储备项目开发、优质项目收购、补充项目资本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方面。

  4、违约: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或违反其对另一方的陈述或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则构成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致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但不包括任何性质的间接损失)。如以货币资金认购增发股份的增资股东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增资款,则该股东丧失按照协议约定向新疆新华水电增资的权利,同时新疆新华水电有权扣除其已转为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争议解决:与协议有关或因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根据协议规定的内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或纠纷提交至新疆新华水电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生效: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新疆新华水电股东大会做出同意增资股东向新疆新华水电增资的有效决议之日起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疆新华水电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公司本次投资预计会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公司本次参与新疆新华水电增资,与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协同性,将对公司输变电产业及新能源产业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疆新华水电目前经营情况及效益情况良好,未来可能存在其经营情况恶化,效益下降,公司本次投资的投资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新疆新华水电具有较强的资本、科技等优势,股东实力雄厚,且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公司投资后将持续关注新疆新华水电经营状况,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新疆新华水电积极实施其发展战略,努力实现预期收益。

  六、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关于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7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度,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向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接受特变集团提供的工程劳务、运输、仓储等服务,与特变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特变集团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变压器、线缆、零星材料,继续承租公司部分厂房、机加工设备以及办公区域、员工宿舍,接受公司提供的零星工程劳务等服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年12月24日,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关联董事张新、胡述军回避表决,其他9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在董事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特变集团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30号

  法定代表人:胡述军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特变集团及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变压器配套制造服务、资源开发、运输代理服务、货物仓储及配送、房地产业务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特变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748,766.88万元,净资产为257,293.86 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66,991.22万元,净利润为

  22,592.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特变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709,153.45 万元,净资产为256,315.64万元,1-9月份累计营业收入为56,135.55 万元,净利润为5,713.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特变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特变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特变集团均能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未出现违约情形。特变集团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特变集团签署了《产品采购及委托加工框架协议》、《产品销售框架协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大宗物资、运输及仓储框架协议》;2019年3月27日公司与特变集团签署了《办公楼、宿舍、厂房及设备租赁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一)公司向特变集团采购、委托加工产品的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2021年度,公司从特变集团采购或委托加工变压器油箱、铜件、其他变压器组件、配件、辅助件、工装工具,采购控制柜、开关柜等产品,预计金额不超过8.50亿元。在进行交易时,双方签署具体合同。

  2、定价原则

  (1)变压器油箱价格:变压器油箱价格=(钢材单价+加工费)×结算重量

  ①钢材单价:

  公司分公司新疆变压器厂油箱钢材价格按照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应钢板规格销售调价表价格为准,以派工单当天的钢材价为结算价。

  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变公司)油箱钢材价格,按照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分公司当月鞍钢相应钢板规格加权采购均价确定,钢材供应商由沈变公司指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油箱钢材价格,按照产品交货期上月“我的钢铁网”相应普板规格平均价确定。

  ②加工费,按照公司所在地劳务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③特变集团根据公司指定品牌或指定供应商选用油漆、无磁钢板等材料,根据公司要求,增加特殊处理工序,公司按照材料使用量及增加的加工量给予产品价格补差。

  (2)铜件产品价格:铜件价格=铜材成本+加工费;

  铜材成本参考长江现货铜价格,加工费参考当地劳务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特殊定制产品定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3)蝶阀、铁芯、导电杆、铭牌、密封件、均压环、绝缘件等其他变压器配件、附件,工装工具等其他定制产品,控制柜、开关柜、端子箱等产品,根据产品规格型号,按照公司招标价或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交货地点:公司指定地点,产品运输及运输费由特变集团负责。

  4、结算与付款方式:每月25日,双方进行对帐,次月5日前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或者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二)公司接受特变集团提供的工程劳务

  1、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2021年度,公司接受特变集团提供的土建、工程施工、水电安装等工程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50亿元。

  2、定价原则

  具体工程签署具体合同,价格通过招标或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工程款支付

  在签订的具体合同中约定项目进度、具体款项支付、质保金等,工程款按照具体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三)公司接受特变集团提供的大宗物资采购、运输、仓储等服务

  1、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2021年度,特变集团为公司提供大宗物资(铜铝等)采购运输一体化服务,提供煤炭、产品、原材料等的运输、仓储等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4.50亿元。

  2、定价原则

  (1)采购大宗物资价格,根据长江现货价格或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具体合同中进行约定。

  (2)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等,根据公司招标价或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合同期限内,运输价格如遇市场变动,可书面提出调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

  3、结算方式

  (1)采购大宗物资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到货后,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2)电缆、电线等产品运费结算采取滚动方式付款,根据当月实际发生运费金额,次月开具运输发票并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清。

  (3)变压器及附件等产品运费结算采取按订单结算方式付款,根据每项订单实际发生运费金额,次月开具运输发票并按合同约定日期付清。

  (4)煤炭运费结算在每月月底经双方对账确认后,按实际运输量开具运输费发票,公司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5)仓储费在仓储产品每月出库后当月25日对账完毕,开具发票后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出库的仓储产品仓储费付清,付款采用电汇方式支付。

  (四)公司向特变集团销售变压器、线缆等产品,提供厂房、办公楼、宿舍、设备租赁及零星工程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

  2021年度,特变集团向公司采购变压器、线缆、零星材料,接受公司提供的零星工程劳务等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021年度,特变集团继续承租公司部分厂房、机加工设备;因办公需要,特变集团继续承租公司办公区域、部分员工宿舍,租赁费、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预计不超过0.38亿元,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特变集团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确认的函及独立董事意见函;

  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5、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0-07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度,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向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以下统称新疆众和)采购铝合金杆、铝制品、太阳能支架(含安装)等产品,接受新疆众和提供的劳务服务,与新疆众和发生关联交易。新疆众和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动力煤(含运输)、变压器、线缆、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接受公司提供的零星劳务服务;接受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财务和融资顾问等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与新疆众和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年12月24日,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张新、黄汉杰、郭俊香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在董事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孙健

  注册资本:1,024,705,400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新疆众和及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发电、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销售;金属支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安装;国内货运代理;集装箱销售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总资产为1,169,988.67万元,净资产为454,087.9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74,780.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53.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疆众和总资产为1,225,615.22万元,净资产为478,033.15万元,1-9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389,296.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48.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众和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黄汉杰、郭俊香担任该公司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新疆众和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新疆众和均能按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未出现违约情形。新疆众和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与新疆众和签署了《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新疆众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2021年度,公司从新疆众和购买铝合金产品、铝制品、太阳能支架等产品,接受新疆众和提供的劳务服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50亿元。

  公司与新疆众和依据公平原则就上述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定价原则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以长江现货A00铝锭周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2)太阳能支架价格按照招标价格确定。

  (3)劳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以具体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2)太阳能支架设备必须符合图纸及约定的设计、材料、结构、试验、技术文件等相关要求。

  4、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运输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运费由新疆众和承担,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

  (2)太阳能支架等产品由新疆众和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结算方式: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协商确定。

  (2)太阳能支架及劳务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程,双方协商确定。

  (二)公司向新疆众和销售产品、提供零星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2021年度,新疆众和向公司采购动力煤(含运输)、变压器、线缆、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接受公司提供的零星工程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30亿元。

  公司与新疆众和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动力煤及运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2)工业硅、化工原料、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价格按照产品型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工业用水按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4)工程服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动力煤需满足新疆众和所要求的热值及质量参数,所供动力煤无石头、矸石或土、砂、木块等杂物,无自燃、煤灰大等现象,具体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2)工业硅产品质量标准按GB/T14849.4-2014工业硅国家标准执行,检验方法按GB/T14819.4-2014执行,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3)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化工原料等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4)工业用水标准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动力煤由公司组织运输,运费由新疆众和承担。交货地点为新疆众和指定地点,途损由公司承担。

  (2)工业硅、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由公司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新疆众和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关费用,交货地点为新疆众和指定地点。

  (3)工业用水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5、结算方式

  (1)动力煤及运输费用:每月25日前结算煤量(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依据确认净吨位数,公司提供该批次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新疆众和于次月25日前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2)工业硅的付款方式:新疆众和对公司货物验收完毕且在收到公司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3)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及提供工程劳务的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约定。

  (三)财务公司向新疆众和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

  (1)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5亿元。

  (2)贷款服务: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13亿元。

  (3)承兑与贴现服务: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每日承兑与贴现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

  (4)其他金融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0.1亿元。

  2、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最低的存款利率水平。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高的贷款利率水平。

  (3)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疆众和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确认的函及独立董事意见函;

  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5、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20-07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11日14:00-15:00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 至2021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0年12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7日、1月8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焦海华、于永鑫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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