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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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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按照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签订的收储合同,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要求,海鸥股份及金鸥水处理将合同范围内一批资产移交给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包括土地、房产、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本次资产交接涉及的土地面积为5,773.92 平方米。

  ●截至2020年12月23日海鸥股份及金鸥水处理已办理资产交接涉及的土地面积合计为52,778.10平方米,其中:权属于公司涉及土地面积为52,778.10平方米,权属于金鸥水处理涉及土地面积为0平方米。

  ●2018年7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等相关事项。

  一、概述

  公司于2018年06月14日收到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规划搬迁、土地收储的通知》,拟对座落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共计138,422.70平方米(约207.63 亩)的土地进行规划搬迁、实施土地收储。其中权属海鸥股份的土地69,756.70平方米;权属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的土地68,666.00平方米。上述搬迁所涉地块不涉及海鸥股份的注册地及日常生产经营所在地(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施规划搬迁、土地收储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根据上述土地收储搬迁事项,2018年7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等相关事项。

  2018年9月6日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海鸥股份、金鸥水处理签订了收储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2018年11月8日,金鸥水处理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鸥水处理以2,638.70万元人民币购买位于儒林镇S240西侧、长湖路北侧地块,宗地总面积为70,36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金鸥水处理于2018年11月13日取得了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2020年1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进展情况

  (一)海鸥股份

  截至2020年12月23日权属于海鸥股份已办理资产交接涉及的土地面积为52,778.10平方米,海鸥股份已经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2,251.02万元;

  (二)金鸥水处理

  截至2020年12月23日权属于金鸥水处理已办理资产交接涉及的土地面积为0平方米,金鸥水处理已经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3,968.54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与海鸥股份、金鸥水处理签订的收储合同执行进展,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部分土地收储、全资子公司搬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资产交接事项,预计可增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81.77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杨智杰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5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0年5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4日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截至2020年12月23日,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杨智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杨智杰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杨智杰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杨智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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