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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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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0-09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项兴初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会议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8人,董事长安进,董事雍凤山、王兵,独立董事许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濮国立、翟咏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冯梁森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明,财务负责人陶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桃花厂区青龙潭路东区收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方、郑江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9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产销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度产销计划为:产销各类整车及底盘约50万辆,该产销计划为管理层初步目标,最终目标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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