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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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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0-6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山轻机,证券代码:00082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过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2月2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及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其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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