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6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为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400,000,000元

  ●公司作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西南证券鑫沅质押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该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该资管计划委托人指令,于2020年7月30日代表该资管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被告韩华就新研股份(300159)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承担违约责任,偿付本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以下简称诉讼请求),对韩华质押给公司的6402.636万股新研股份(300159)限售流通股,公司在诉讼请求所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其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申请被告杨立军、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申请对被告什邡星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给公司的1055万股新研股份(300159)限售流通股,在诉讼请求所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其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申请对被告陈红质押给公司的德阳中衍泰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59%的股权,在诉讼请求所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以其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申请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担。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渝01民初818号),决定立案受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年12月11日,根据委托人指令,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二、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近日,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渝01民初818号),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公司作为该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仅严格遵照委托人指令处理相关事务,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上述案件未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公司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违约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6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前,公司按规定发出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廖庆轩董事长、张纯勇董事、张刚董事、万树斌董事、傅达清独立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罗炜独立董事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吴坚董事因休假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张纯勇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彭作富董事因工作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廖庆轩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赵如冰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傅达清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廖庆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资西南期货有限公司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西南期货有限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含)5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增资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

  (二)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分期增资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定点扶贫捐赠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本次向重庆市城口县鸡鸣乡定向扶贫捐赠资金70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捐赠有关事宜。此项授权为单项授权,该授权额度不包含董事会对总裁的年度捐赠授权额度。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确认聘请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一)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含异地差旅费)。

  (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重庆市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6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用期限不超过8年”的规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服务已到8年,公司需聘请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天健对公司本次改聘无异议,并确认截至目前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需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关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0年9月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3月2日,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执业资质:(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5)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设有23家境内分所、13家境外成员所、56个办公室。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重庆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重庆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重庆分所成立于2014年7月30日,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99号26-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0003051352642,已取得重庆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001),负责人为宋朝学。信永中和重庆分所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信永中和重庆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已按信永中和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至2020年6月30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814人(2019年末为1,666人)。从业人员数量5,91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净资产为1.2亿元。信永中和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房地产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金融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资产均值在196亿元左右。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七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蔺怀阳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蔺怀阳先生自2005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15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审计业务合伙人。王贡勇先生有近21年的执业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小琴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信永中和审计高级经理。胡小琴女士自2005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15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蔺怀阳、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小琴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2020年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费用金额115万元,较上年减少2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8年

  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石义杰(2012年)、李斌(2012年-2013年,2016年-2019年)、张凯(2013年-2015年)、陈丘刚(2014年-2016年,2018年-2019年)、何施岑(2017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三十一条“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连续聘用期限不超过8年”的规定,公司原年报审计中介机构天健服务已到8年,公司需聘请其他符合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进行了沟通,天健对公司本次改聘无异议,并确认截至目前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需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关注。经天健、信永中和前后(拟)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资料,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信永中和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对本次变更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审议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关于确认聘请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聘请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