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0-099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二级子公司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二级子公司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0-10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6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相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0-101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二级子公司
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二级子公司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能源”)向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胜杰”)转让其持有的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锐能源”)49%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锐能源向陕西胜杰转让其持有的陕西科锐能源49%股权,转让价格为4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科锐能源所持陕西科锐能源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51%。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交易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321963940F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8号御道华城第2幢11407号
法定代表人:耿芳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14日
经营期限:自2015年01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电气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光电一体化、计算机软硬件、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电工工具、配电自动化产品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安装、租赁;电气设备、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的销售、建设、维护;充电站点的建设、运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股权结构:耿芳持有陕西胜杰100%股权,其为陕西胜杰实际控制人。
经查询,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W1NY28E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7号地电大厦1310室
法定代表人:陈如言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缴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16日
经营期限:2013年3月5日至2033年3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园区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气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劳务分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查询,陕西地电科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4、交易标的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以实缴注册资本为依据,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科锐能源转让给陕西胜杰的陕西科锐能源4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9万元。
5、标的股权的其他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锐能源不存在为陕西科锐能源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陕西科锐能源也不存在占用科锐能源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本次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也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引起产权纠纷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陕西科锐能源49%股权。
(二)转让价格
1、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以实缴注册资本为依据,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陕西科锐能源49%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9万元。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生效条件达成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权转让价款49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账户。
(三)标的股权的过户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甲方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四)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发生变更,标的公司董事会由3人组成,甲方提名2名董事,乙方提名1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1名,由甲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总经理由乙方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五)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2)乙方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2、如甲方、乙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通过甲方拟转让标的股权事项,则甲乙双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有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后,无条件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也不产生其他同业竞争等情形。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陕西科锐能源将由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锐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胜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0-10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主要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第一节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品种,但不包括衍生品。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的投资品种属于相对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上市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投资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内控程序是否建立健全、对公司的影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投资理财进行事前审查,对投资理财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
(4)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5)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指定资本运营部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6)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7)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公司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如果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北京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汇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11,400万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管理,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相对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