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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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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合资公司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 (纳斯达克:MAXN)(以下简称“Maxeon”)通知,近日其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Maxeon所属发明专利“叠盖式太阳能电池模块”(以下简称“叠瓦专利”)的专利权有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利权有效审查决定的基本情况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Maxeon所属叠瓦专利的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宣告请求人针对权利要求提出无效理由全部不成立,上述专利维持专利权有效。

  ■

  审查决定书内容请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cpquery.cnipa.gov.cn/txnFsjdFileView.do?select-key:fid=GA000267475405&select-key:wenjiandm=201019&select-key:wenjianlx=0403&select-key:wendanglx=01&select-key:shenqingh=2017105232371)。

  二、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合资公司Maxeon总部位于新加坡,负责设计、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其业务遍及非洲、亚洲、大洋洲、欧洲和美洲覆盖超过100个国家,产品遍布全球光伏屋顶和电站市场,拥有超过900项专利和两条一流的太阳能组件产品线。其中Total Solar International SAS持股比例39.2034%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持股比例28.8480%,为第二大股东。

  公司与Maxeon的合资公司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77%)生产该叠瓦组件,是唯一取得其合法知识产权许可授权的制造商,致力于具有全球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效叠瓦太阳能组件生产制造。

  三、对公司的影响

  尊重知识产权对太阳能产业的有序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公司作为公众上市公司及创新性企业,对知识产权本着“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始终坚信尊重知识产权就是维护市场秩序。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6878号)。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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