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5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2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9,259,557股,购买价格为4.97元/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2%,锁定期为12个月,从2019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2)。
2020年7月2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减持区间:2020年11月5日-2020年12月22日
2.减持股份数量:9,259,557股
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1.72%
4.减持方式: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大宗交易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后续将进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并自动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