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零容忍”出重拳 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本报记者 昝秀丽  

  

  截至目前,2020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50余份,罚没金额合计40余亿元,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持续释放对证券违法活动“零容忍”的高压信号。

  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指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愈加完善。展望2021年,在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投资者民事赔偿渠道更加畅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行政手段有效配合下,资本市场治理能力将进一步显著提升。

  “零容忍”信号强烈

  专家表示,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2020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也多次提出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同时,多桩影响恶劣的案件被立案调查、从重处罚。政策面释放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一方面,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2020年以来,证监会对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从重处罚,累计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等50多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立案调查。康得新、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等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追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责任。涉嫌财务造假的千山药机董事长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嘉化能源时任董事长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案被立案调查,ST岩石时任董事长内幕交易自家股票行为遭到严惩。此外,万联证券等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行为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上述案例反映了当前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主要类型及变动趋势,彰显了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执法态度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意味着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要求上升到新高度。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下一步,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将严格落实《若干意见》要求,不断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市场秩序。(下转A02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