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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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功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谷涛先生、王志伟先生因公务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艺虹女士因公务请假;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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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转让2011JY03地块及地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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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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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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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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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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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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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2、3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邢志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