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的通知,获悉安泰化学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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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安泰化学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有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8);
2、 因公司2020年6月4日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所以安泰化学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11,228,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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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股东邹榛夫先生所持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未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等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安泰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