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促进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矿业”)、成都安宁铁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安宁技术”)的业务发展,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安宁矿业授信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为成都安宁技术授信0.3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申请授信总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宁矿业授信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公司为成都安宁技术授信0.30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司以持有的米易县潘家田铁矿采矿权(采矿权证编号:C5100002010122120102518)作抵押,账面价值4.85亿元,抵押期限为5年。
2、安宁矿业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保证担保。
3、成都安宁技术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安宁矿业、成都安宁技术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阳勇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
(1)住所: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潘家田组93号
(2)法定代表人:吴亚梅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
(5)经营范围:铁矿采选;钛矿采选;矿产品加工;销售矿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2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227.75万元、总负债738.02万元、净资产489.73万元、营业收入12,641.26万元、资产负债率60.11%。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成都安宁铁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2栋42楼3号
(2)法定代表人:罗阳勇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4)成立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金属矿石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21日,该公司尚未发生实际业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宁矿业、成都安宁技术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安宁矿业、成都安宁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有利于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前述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0.00元。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授信1.3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4%。
3、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担保诉讼。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上述提供担保的安宁矿业、成都安宁技术具有绝对控制权,上述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其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等目的,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1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0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1日。
3、董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董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廖中新、李嘉岩、尹莹莹以通讯的方式参会,董事刘玉强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长罗阳勇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吴亚梅因事请假书面委托董事严明晴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5、董事会主持人:罗阳勇先生。
6、董事会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截止目前,公司补充营运资金的农业银行米易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738.82元,主要系存款利息收入。同意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农业银行米易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就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司以持有的米易县潘家田铁矿采矿权(采矿权证编号:C5100002010122120102518)作抵押,抵押期限为5年。
(2)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保证担保。
(3)成都安宁铁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0亿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提供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安宁矿业、成都安宁技术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阳勇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有利于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