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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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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国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部分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公司监事刘国平先生计划自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6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0.80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8%)。

  近日,公司收到刘国平先生的通知,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刘国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刘国平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刘国平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公司股份319.26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的股东孙昀先生计划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2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先生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特别说明:

  1、董事、副总经理孙昀先生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上述人员(即特定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即特定股份)。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计划减持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昀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因素的影响而终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孙昀先生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本人减持股票时将严格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因上述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孙昀先生履行上述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孙昀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孙昀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孙昀先生签署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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