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投资者通过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投资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决定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汇款交易业务,并开展汇款交易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汇款交易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基金申(认)购申请后,主动将申(认)购资金通过预留在本公司的银行卡转账汇款(现金汇款等其他汇款方式无效)至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的交易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0年12月22日起。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可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认)购的证券投资基金。
三、适用投资者
具备合法投资资格并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认)购适用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四、汇款交易业务的办理方式
自2020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认)购适用基金,选择资金支付方式为“汇款”。交易申请提交成功后,投资者应通过提交交易申请时所选定的银行卡将足额申(认)购资金转账汇款至本公司指定收款银行账户。
五、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李沧支行
账号:532910604710198
联行行号:308452025317(异地汇款用)
大额支付系统号:308452025317
六、申(认)购费率优惠情况
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6月30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汇款交易方式申(认)购适用基金且申(认)购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人民币的,申(认)购费率享有0折优惠。优惠前申(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七、重要提示
1、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
2、投资者办理汇款业务产生的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各银行汇款业务的手续费收取情况请咨询各发卡银行。
3、投资者T日(指有效申请的工作日,下同)的申(认)购申请,对应足额申(认)购资金应在T日 15:00 之前(不含 15:00)到账。资金到账时间以本公司指定收款银行账户记录的足额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若申(认)购资金未足额或未按时到账,申(认)购申请将确认失败。
4、投资者通过银行进行转账汇款时,汇款资金可能为非实时到账,各银行系统之间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投资者务必提前汇款,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5、投资者的申(认)购申请确认失败的,申(认)购资金将退款至投资者汇出该笔资金的银行账户。
6、投资者汇款时需使用提交交易申请时所选定的银行卡转账汇款,不能使用其他银行卡转账。同时,请勿使用第三方平台(支付宝)转账、现金汇款等无法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使用此类汇款方式会导致投资者的交易申请确认失败,且投资者需主动联系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退款事宜。
7、投资者T日提交的汇款交易申请,按照“申购优先,时间优先”的足额匹配规则对可用资金进行处理。即同一基金交易账户同一开放日的申购申请优先于认购申请进行处理;同种业务类型的申请根据时间优先的规则处理。
8、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10、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1、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67-8815。
网址:www.xinghua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销售文件。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