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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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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霸股份”)控股股东卢凤仙女士于2020年12月6日与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卢凤仙女士持有的17,755,1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0000%)公司股份转让给盐城东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卢凤仙)、《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盐城东方)。

  二、国资监管机构批复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盐城东方发来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立霸股份部分股份项目的批复》(盐开管复【2020】19号),同意盐城东方收购卢凤仙女士持有的17,755,18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0000%)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卢凤仙持股57,532,541股,占比25.9226%,其一致行动人蒋达伟持股9,824,920股,占比4.4268%,芦春梅持股886,480股,占比0.3994%,故卢凤仙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投票权的股份为68,243,9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488%,卢凤仙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过户完成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由于双方能否按协议严格履行各自义务、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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