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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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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0-05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12月18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振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振业投资公司”)因东莞清溪雅苑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公司持有东莞振业投资公司100%股权,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东莞振业投资公司为公司提供了同等额度的反担保。此次担保金额在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2020年5月21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2020年4月8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振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振业投资公司”)因东莞清溪雅苑项目开发需要,拟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东莞振业投资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达到70%以上,此次对东莞振业投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东莞市振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30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兴业三路2号27栋111室

  法定代表人:易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

  ■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东莞振业投资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被担保人东莞振业投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为东莞振业投资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60,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东莞振业清溪雅苑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集团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0年12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东莞振业投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支持全资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东莞振业投资公司开发的“振业清溪雅苑”项目,位于东莞市清溪镇,其中,可售面积约74,687平方米,预计于2021年销售,对应的可售金额远超本次贷款额度,东莞振业投资公司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公司持有东莞振业投资公司100%股权,有能力对项目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东莞振业投资公司为公司提供了同等额度的反担保。因此,对振业清溪雅苑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5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33亿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6.03%。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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