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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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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13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12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融资压力,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交易安排和并购贷款展期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独立董事对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蒋卫平先生现担任控股股东的董事长,关联董事蒋安琪女士现担任控股股东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申请借款展期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成都天齐财务状况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展期相关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可全面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将所持有的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为成都天齐借款展期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与四川省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协议和质押担保展期事项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借款协议及实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期限至质押担保展期事项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14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21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锦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12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17亿美元的财务资助并由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融资成本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安排和并购贷款展期的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规的市场原则,符合经营实际,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借款展期并继续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14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12月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EA”)与澳大利亚上市公司IGO Limited(以下简称“IGO”)及其子公司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签署了《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TLEA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增资扩股”);作为增资扩股的先决条件之一: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或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实体将向天齐锂业提供金额为1.17亿美元的无担保股东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利率不高于5%,该款项自2021年2月1日起可供天齐锂业无条件提取。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稳健发展,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求和增资扩股先决条件,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拟向公司增加提供金额不超过1.17亿美元(按照2020年12月2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7.66亿元)或等值金额的无担保股东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贷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年利率不高于5%。

  上述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天齐集团(截至本公告日,天齐集团持有公司30.6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天齐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55974444Q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高朋东路10号2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销售:化工产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材、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具、木制品、工艺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精密零配件生产、制造(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内,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天齐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蒋卫平为天齐集团实际控制人。

  3、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天齐集团2019年的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

  4、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天齐集团成立于2003年12月6日,总部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根植于新能源、新材料的战略布局,现已发展为一家多元化、综合型的集团公司,天齐集团旗下的核心产业聚焦在锂行业、增材制造、国际贸易等领域,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5、关联关系说明

  天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其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6、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天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情况

  天齐集团拟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向公司增加提供总额1.17亿美元或等值金额的财务资助,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贷款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年利率不高于5%。公司将以此用于补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从天齐集团取得财务资助资金的借款年利率将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在不高于5%的范围内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此外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借款人向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财务承诺。根据天齐集团的资产负债结构,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外部负债,其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会占用其本身的贷款额度和影响资金使用充裕度,因此,其收取一定费用具有合理性。

  3、财务资助期限

  该款项自2021年2月1日起可供天齐锂业无条件提取,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天齐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年利率为不超过5%,除约定的利息外,无任何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营运资金充足,稳定融资结构,缓解融资压力,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对交易对方的生产经营亦未产生重要影响。截至目前,公司未对天齐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天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4,395.70万元(含接受财务资助及支付相关利息、接受担保支付的担保费及日常关联交易)。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由公司支付合理的融资成本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安排和并购贷款展期的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安排和并购贷款展期的需要,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7亿美元的财务资助并由公司支付合理的融资成本的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融资压力,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交易安排和并购贷款展期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并支付合理融资成本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了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依据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经营发展相符合,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1.17亿美元的财务资助并由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融资成本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交易安排和并购贷款展期的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规的市场原则,符合经营实际,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审批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

  2、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14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借款及担保背景概述

  为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与四川省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国资公司”)签订了编号为“SHGZJT-2019121901”的《借款合同》,向射洪国资公司申请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为保证该借款合同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49%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相关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二、借款及担保展期情况概述

  经与借款方射洪国资公司协商一致,射洪国资公司同意在抵质押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将上述30,000万元借款到期日展期一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展期需重新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公司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如下:

  ■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及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用等级情况

  成都天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继续以所持有的盛合锂业49%股权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与射洪国资公司借款协议下相关债务的担保,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与射洪国资公司依据主合同所享有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逾期利息以及射洪国资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用、诉讼费用等)的种类及数额相同。具体质押范围以公司与射洪国资公司协商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为担保展期,除担保期限外,公司提供的保证和担保财产范围与展期前担保协议一致。

  五、授权

  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与射洪国资公司的借款协议和质押担保事项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借款协议及实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的财产范围内确定提供的担保财产,并确定相关担保条款、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担保物的范围、担保方式、具体抵质押条件、比例及偿债保障等与本次借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对现有借款协议或其它替代融资协议进行相应的制定、修订和调整,并签署本次担保业务相关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借款展期有关的其他事项。授权期限至质押担保展期事项完成。

  六、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申请借款展期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成都天齐财务状况所作出的决定,有利于缓解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展期相关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可全面掌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将所持有的盛合锂业49%的股权为成都天齐借款展期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借款展期并继续提供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审议前,已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57,100.58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82.67%,实际发生的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91,657.77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6.57%。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并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变。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14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5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12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34)。

  2020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关于提请增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案作为临时提案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以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截至本公告日,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51,939,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

  天齐集团提出的增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临时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议案等事项不变。现对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0年12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00《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展期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4.00《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5.00《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展期暨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已经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提案3.00和提案4.00已经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提案5.00和提案6.00已经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提案1.00、3.00、4.00、5.00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前述提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9日以及2020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提案2.00和提案6.00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0、3.00、4.00和提案5.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另外,提案2.00、3.00、4.00和5.00互为前提,如果提案2.00、3.00、4.00和5.00中的任意一项提案表决结果不通过,那么其余三项提案均视为未通过,不予实施;提案5.00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对提案5.00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1月4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曼姝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传真号码: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66”,投票简称为“天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单位(本人)对提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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