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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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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15版)

  1976年6月出生,1998年7月西南师范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彭女士历任重庆市南岸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会计、办公室员工;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处员工、个人业务处副处长;重庆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兼上市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重庆农商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重庆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彭女士目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8、黄宁先生,中国国籍

  1974年6月出生,2011年9月重庆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中级经济师。黄先生历任本行大溪沟支行会计、业务部客户经理;本行信贷部客户经理、主任助理;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三处(借调)秘书;本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本行大礼堂支行行长;本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黄先生目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见下表:

  ■

  八、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本行合并资产负债表见下表:

  单位:千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千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

  

  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本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见下表:

  单位:千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见下表:

  单位:千元

  ■

  本行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执行。本行因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益,均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三)主要监管、财务指标分析

  1、主要监管指标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主要监管指标见下表:

  单位:%

  ■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不良贷款率、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拨贷比、拨备覆盖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其余指标中杠杆率、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全部关联度、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为合并报送监管机构数据,不良资产率、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为报送监管机构的法人口径数据。

  注2:杠杆率=(一级资本-一级资本扣减项)/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100%,根据2015年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算。

  注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4: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5: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注7: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100%。

  注8:资本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其中,2018年、2017年资本利润率计算时已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影响,2018年、2017年未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影响的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1.77%和13.24%。

  注9: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它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证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证券投资和其它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它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注10: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净资金流出×100%。

  注11: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该监管指标自2018年7月1日起适用。

  注12: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和其它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资产,贷款以外的信用风险资产的分类标准将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注1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注14: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余额/监管资本×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注15: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监管资本×100%。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十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注16: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监管资本×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注17: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监管资本×100%。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关联方定义指《关联交易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注18:正常类贷款迁徒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19:关注类贷款迁徒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20:次级类贷款迁徒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21:可疑类贷款迁徒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徒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注22: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累计外汇敞口头寸/监管资本×100%。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为银行汇率敏感性外汇资产减去汇率敏感性外汇负债的余额。

  注23:资产减值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注24:贷款减值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实际应提准备×100%。

  注25:拨贷比=贷款拨备余额/贷款余额(不含息)×100%。贷款拨备余额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之和,按同比口径,2018年本行经审计的拨贷比为3.11%。

  注26: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余额/(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贷款拨备余额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之和,按同比口径,2018年本行经审计的拨备覆盖率为228.35%。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主要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

  2、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本行实行积极的资本补充计划,注重内部积累,并不断强化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加大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控制力度。同时,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包括:利用H股上市所得款项扩充本行资本金,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适时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及其他资本工具以补充资本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行按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52%、8.51%、8.47%和8.62%,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76%、9.82%、9.94%和10.24%,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84%、13.00%、13.21%和13.60%。报告期各期内,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监管机构要求。

  本行按照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资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

  (2)不良贷款率

  近年来,本行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贷款投放策略;不断优化行业、地区及客户准入标准,实施严格的贷前调查;加大贷后检查力度,持续关注客户经营动态和资金周转情况;不断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以上措施有效提升本行风险管理水平,使得本行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不良贷款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4%、1.27%、1.36%和1.35%,资产质量在国内银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

  (3)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2.31%、2.52%、2.15%和2.28%;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分别为5.58%、9.43%、4.34%和2.98%,均符合监管要求。

  3、主要财务指标

  本行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见下表:

  ■

  本行其他财务指标见下表:

  ■

  注1:总资产净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注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注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1)主要资产分析

  本行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各项业务稳健运行,总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总资产分别为5,322.22亿元、5,012.32亿元、4,503.69亿元和4,227.63亿元,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分别较上年末增长6.18%、11.29%、6.53%。

  本行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投资、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业往来(资产项)。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资产占本行总资产的98.40%。

  报告期内,本行总资产稳步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资产组合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及投资等生息资产的持续增长。

  (2)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总负债分别为4,917.53亿元、4,626.18亿元、4,157.57亿元和3,903.03亿元,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分别较上年末增长6.30%、11.27%、6.52%,本行负债的增速与资产增速基本匹配。

  本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吸收存款、应付债券、同业往来(负债项)及向中央银行借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上述负债分别占总负债的98.69%、98.73%和98.18%。

  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吸收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本行总负债的增长主要源于吸收存款和同业负债等稳步增长。

  2、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1)经营业绩概要分析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6.20亿元、43.21亿元、38.22亿元和37.64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净利润稳步增长。报告期内,本行的净利润稳步增长主要是以下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本行发放贷款与垫款和投资类科目规模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长;(2)本行投资收益稳步增长;(3)本行在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主动进行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升本行经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本行净利润增速有所放缓,主要是本行基于审慎原则,结合本行资产质量,充分考虑外部经济形势变化与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加大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

  (2)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利润的主要来源。本行利息净收入主要受本行生息资产收益率与计息负债成本率以及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的影响。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不仅受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和利率政策的影响,而且越来越受到利率市场化竞争加剧的影响,同时也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以及重庆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密切联动。

  本行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51.73亿元、88.39亿元、68.76亿元和81.15亿元。本行2019年利息净收入较2018年增长28.56%,主要原因是本行贷款、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规模稳步增长,净利差有所改善,导致本行利息净收入增加。2018年利息净收入较2017年减少15.27%,主要是由于新准则下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收益不再计入利息收入,而在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中核算所致。按照与2017年可比口径,将该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业务收入还原为利息收入后,可比口径利息净收入为86.41亿元,同比增长6.49%。

  (3)非利息收入

  本行非利息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020年1-6月,本行非利息收入为13.65亿元。2019年,本行非利息收入为31.09亿元,较2018年降低21.58%,主要系2019年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17亿元所致;2018年本行非利息收入为39.64亿元,较2017年增长95.28%,主要是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金融工具准则的核算差异引起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所致,按照2017年相同口径,本行2018年非利息收入21.98亿元,同比增长8.29%。

  (4)业务及管理费

  本行业务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人工成本、一般及行政支出、折旧与摊销、经营性租赁租金、专业服务费用和咨询费等。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1.51亿元、25.90亿元、24.08亿元和21.8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61%、21.68%、22.22%和21.51%。报告期内,本行在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升本行经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5)税金及附加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0.75亿元、1.42亿元、1.34亿元和0.95亿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6.23%、2018年较2017年增加40.99%。报告期内,本行税金及附加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与本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一致。

  (6)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金融投资减值损失和其他减值损失。

  2020年1-6月,本行信用减值损失为19.88亿元。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6.14亿元、34.36亿元和29.99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基于审慎原则,结合本行资产质量,充分考虑外部经济形势变化与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加大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7)营业外收支

  本行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违约金收入、银行卡滞纳金收入、清理久悬未取款项收入、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本行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捐赠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罚款支出等。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93万元、629万元、0.11亿元和0.48亿元,本行营业外支出分别为0.14亿元、0.34亿元、0.29亿元和0.21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小,对业绩影响不大。

  (8)利润总额

  本行2020年1-6月利润总额为33.08亿元。本行2019年利润总额为55.72亿元,较2018年增长15.07%;本行2018年利润总额为48.43亿元,较2017年小幅下降1.07%;本行2017年利润总额为48.95亿元。

  (9)所得税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所得税费用分别为6.88亿元、12.51亿元、10.21亿元和11.31亿元。本行所得税费用2019年同比增加22.57%,2018年分别同比减少9.76%,本行所得税的变动主要受税前利润增长和免税收入增长等的共同作用影响。

  (10)净利润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净利润分别为26.20亿元、43.21亿元、38.22亿元和37.64亿元。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5%。

  3、现金流量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

  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收取利息的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和收取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为199.02亿元、225.95亿元、23.74亿元和107.25亿元;收取利息的现金分别为83.62亿元、153.78亿元、140.18亿元和114.35亿元;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分别为7.74亿元、14.50亿元、15.47亿元和20.99亿元。2020年1-6月、2019年和2018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分别为9.62亿元、10.87亿元、56.80亿元。2020年1-6月、2017年,本行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净增加额为106.08亿元、93.47亿元。2019年、2018年,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为90.48亿元、14.86亿元。

  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支付利息的现金、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92.08亿元、360.19亿元、377.34亿元和283.45亿元;支付利息的现金分别为49.33亿元、91.35亿元、83.76亿元和72.82亿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为16.21亿元、30.67亿元、17.69亿元和19.63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分别为9.04亿元、15.60亿元、14.45亿元和13.82亿元;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0.42亿元、1.06亿元、1.12亿元和2.61亿元。2020年1-6月、2019年,本行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分别为1.59亿元、668万元。2019年、2018年,本行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净减少额分别为19.84亿元、95.41亿元;2017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分别为19.01亿元、2.11亿元。

  (2)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发生投资损益收到/(支付)的现金、以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08.56亿元、1,364.98亿元、2,572.98亿元和3,313.17亿元;发生投资损益收到/(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51亿元、14.24亿元、20.10亿元和-0.21亿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分别为0.12亿元、0.47亿元、0.72亿元和0.53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08.72亿元、1,432.35亿元、2,346.61亿元和3,646.87亿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7亿元、3.71亿元、4.11亿元和3.79亿元。

  (3)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包括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和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07.77亿元、1,087.57亿元、1,434.04亿元和1,523.53亿元;2017年,本行子公司非控制性权益注入资本、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70亿元、49.09亿元。

  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包括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及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本行偿还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95.60亿元、1,031.80亿元、1,389.90亿元和1,210.80亿元;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51亿元、8.04亿元、6.70亿元和9.15亿元;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86亿元、7.27亿元、4.97亿元和2.64亿元。2020年1-6月、2019年,本行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为0.16亿元、0.50亿元。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2020年1-9月经营业绩情况分析

  ①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本行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3个月期间及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中期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的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20)第0132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

  ②相关声明(下转A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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