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04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远智投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8号)文核准,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693,69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1,999,997.69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8,204,400.00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303,795,597.6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943,693.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51,904.00元。此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06月04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冠科技”)与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雅宝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6月0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上述监管协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履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台冠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对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1、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1日,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及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等净额累计为2.89万元,均用于补充台冠科技流动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21日,公司在上述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1200101040019568、44250111024300000280)对应的募投项目配套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上述账户余额均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台冠科技与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雅宝支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金融机构的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