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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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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H股指数(QDII-LOF)
2020年12月24日、12月25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关于嘉实产业先锋混合

  2020年12月24日、12月25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产业先锋混合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核心优势股票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恒生港股通新经济指数(LOF)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价值精选股票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科技创新混合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前沿创新混合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

  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20年12月28日起(含2020年12月28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自2019年12月24日起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转换转出业务。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次1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起,至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次1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转换转出业务。如:2020年4月22日申购确认的基金份额自2021年4月22日起可以赎回。

  本基金自2020年12月24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一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转换业务

  4.1 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转入业务。与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C、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嘉实债券、嘉实稳宏债券A、嘉实稳宏债券C、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A、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A、嘉实医药健康股票C、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A、嘉实中创400ETF联接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A、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A、嘉实金融精选股票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致盈债券、嘉实资源精选股票A、嘉实资源精选股票C、嘉实致享纯债债券、嘉实互融精选股票、嘉实互通精选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A、嘉实中短债债券C、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A、嘉实中债1-3政金债指数C、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A、嘉实长青竞争优势股票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C、嘉实消费精选股票A、嘉实消费精选股票C、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C、嘉实中创400ETF联接C、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C、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C、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A、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C、嘉实价值成长混合、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A、嘉实沪深300红利低波动ETF联接C、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A、嘉实央企创新驱动ETF联接C、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A、嘉实新兴科技100ETF联接C、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A、嘉实中证500指数增强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A、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回报精选股票、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A、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联接C、嘉实基础产业股票A、嘉实基础产业股票C、嘉实产业先锋混合A、嘉实产业先锋混合C、嘉实前沿创新混合、嘉实科技创新混合、嘉实民企精选一年定期债券、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注: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C仅可以转换转入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A、嘉实瑞成两年持有期混合C、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嘉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4.2 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0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债券、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中短债债券、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业务;嘉实瑞和两年持有期混合暂停申购(含转入、定投)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4.3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公告。

  (5)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c)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g)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转入申请;

  (h)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i)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c)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发生继续接受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出申请;

  (f)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

  (g)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代销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5.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嘉实鑫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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